西安市建立共同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促进文物保护工作协作机制

3月21日,西安铁路运输法院与西安市文物局签订《关于协作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促进文物保护工作框架协议》,建立审判和文物共同推进文物保护工作协作机制。

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在文物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加强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和西安市文物局在文物保护工作中的协调配合,两部门立足各自职能,充分加强沟通协作,整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审判机关力量,进一步强化环境资源审判和文物行政执法良性互动,形成文物保护工作合力。

《框架协议》建立了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相互协作、违法线索移送、定期反馈共同督导、联合调研和培训、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宣传、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文物保护巡查和文物司法保护基地及巡回审判9项工作机制。下一步,市文物局将不断深化全市文物系统与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沟通协作,并以协作机制为依托持续推动构建西安市文物保护一体化、专业化、法治化保护格局,共同推进全市文物保护工作迈向新台阶。(来稿:局文物督查与安全处 丁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