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文物局举办新修订《文物保护法》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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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不断提高全市文物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5月28日上午,市文物局组织召开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专题培训会议。

本次培训邀请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起草小组成员、中国文物学会法律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彭蕾现场授课,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的历史背景、时代要求、重要变化和新增条款以及在实践工作中的实施应用,从文物保护法的立法目的、政府及其部门职责、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不可移动文物和馆藏文物管理、考古发掘和文物进出处境规定、法律责任等方面,系统性为参训人员学习理解和落实执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进行了解读阐释和指导培训。

通过培训,大家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了更全面、更深入的理解。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学习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充分挖掘西安独特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持续做好保护管理、研究阐释、活化利用、融合发展“四篇文章”,积极助力打造彰显中华文明的世界人文之都。

市文物局、各区县开发区文物部门、汉长安城特区管委会、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局属各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