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四届政协五次会议第150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西安市文物局
签发人:孙超
市文物函〔2021〕291号

文史资料委员会:

贵委在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50号“关于我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我局认为该建议高屋建瓴,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我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水平,有利于讲好西安故事,传播中国声音,彰显民族精神。

西安近现代工业发展起步早、地位高,拥有丰富的工业历史文化积淀,在城市发展的不同时期形成了一批风格独特、具有较高价值的工业遗产。西安的工业遗产代表着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现代化建设的较高水准,是中国现代化进程的重要见证。1953年西安被列为国民经济建设重点地区之一,苏联援建的国家156项重点建设项目中17项安排在西安;1965年开始,全国的经济工作转向以三线建设为中心的备战轨道,陕西被确定为三线建设的重点区域,对西安市区的工业化发展建设产生了重要影响,逐步形成了围绕陇海铁路的西安西郊“电工城”、韩森寨工业区、灞桥工业区三个传统大型工业区以及多个工业点,如渭滨工业点、三桥工业点、洪庆工业点、户县工业点、长安工业点等,所形成的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机械、纺织、电工等产业类型,浓缩了近现代西安城市和工业文明的发展史。

现结合贵委的建议,我局回复如下:

一、关于“成立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的专门机构,尽快建立工业遗产认定与评估的统一标准”的建议

根据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四改两拆”三年攻坚行动旧厂区改造实施方案》通知的要求,市文物局主要职责在:对文物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进行清查摸底,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处罚;对“四改两拆”中的传统民居、老村长、地名标志、工业遗产等进行文物价值评价、认定;制定相关政策并指导落实。按照《西安市“四改两拆”三年攻坚行动旧厂区改造实施方案》的责任分工,我局负责核查旧厂区的工业遗产认定和保护措施。

为此,2017年,我局委托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陕西省古迹遗址保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西安重点工业遗产调查》项目,从资料获取、文献整理、现场踏勘、数据统计,前后涉及工厂企业近200家,其中纳入调查范围的共计94家工厂企业,对工业遗存展开现状调查与记录。

(一)制定了西安地区工业遗产价值初步评估标准

依据国际宪章与国家准则,参考国内外国家与城市已制定的标准,同时结合西安自身的城市特点与现实情况,以历史价值、科技价值、艺术价值和社会价值为准则,并依据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可利用性以及稀缺性、濒危性等因素综合考虑,通过初步筛查、次级调查、再到实地调研、价值判断,最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陕西省古迹遗址保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将西安工业遗产价值评估的标准制定为:

1.自动登录类

此类从年代久远、稀缺性和濒危性的角度,将自工业革命以来至新中国成立前的西安民族工业、新中国成立后以及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年)所建的工业,现状留存还相对完整的厂区厂房,制定自动登录为西安工业遗产的评估标准。

(1)年代:1840-1957年

(2)工业革命之后、新中国成立前后及国家“一五期间”建设的与工业生产相关的物质遗存,包括工业厂房、设备、及其相关的仓库、矿场、技术设施和住房、公共设施及相关的环境景观等。

(3)厂区格局尚完整、有一定规模;建筑质量较好,物质遗存有一定的风貌特色。

2.评估确定登录类

此类主要从遗产的历史价值、社会价值、科技价值和艺术价值四个方面,评估西安1957年之后的工业遗产,同时考虑文化价值、经济价值、教育价值以及遗产完整性与濒危性,制定经评估确定登录为西安工业遗产的评估标准。

(1)在相应时期内具有稀缺性、唯一性,在全国或西安具有较高影响力。

(2)企业在全国同行业内具有代表性或先进性,同一时期内开办最早,产量最多,质量最高,品牌影响最大,工艺先进,商标、商号全国著名。

(3)企业建筑格局完整或建筑技术先进,并具有时代特征的工业风貌特色。、

(4)与西安著名工商实业家群体有关的工业企业及名人故居等遗存。

(5)其他有较高价值的工业遗存(如反映本市近现代社会历史文化,代表某一时期社会发展特征、地域特色;或与重大历史事件或重要历史人物相关;或在建筑科学技术发展史上有重要意义;或在建筑类型、空间、样式、施工工艺和工程技术上具有建筑艺术特色或者科学研究价值等)。

(二)纳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保护

通过初步筛查、次级调查、再到实地调研、价值判断,最终依据西安工业遗产价值初步评价标准,筛选出西安重点工业遗产保护名单,共计62家。在征询工业企业意见过程中,基本均不同意列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三)开展幸福路区域工业遗存普查工作

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2018〕42号)研究确定的“关于156工业遗产博物馆建设问题”,要求由我局负责,幸福路管委会、市工信委配合,做好做细幸福路地区工业遗存普查工作,摸清工业遗存底数、位置及建筑构造等第一手资料,提出具体保护标准及要求。针对幸福路地区工业遗存的普查工作,我局积极与市工信委、幸福路管委会沟通。根据幸福路管委会反馈,该区域需进行工业遗存普查的主要为6家军工企业(昆仑机械厂、黄河机器制造厂、华山机械厂、秦川机械厂、东方机械厂与西北光电仪器厂)。因6家企业均为军工单位,具有保密性,在前期协调进厂实地调查方面存在一定困难。目前,仅余华山机械厂未完成调查工作。

二、关于“加快制定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相关法规条例”的建议

目前,全市共有2处工业遗产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为大华纱厂旧址、西北一印旧址。长期以来,市政府及文物保护部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依法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同时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地方立法工作。通过《西安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赋予了开发区管委会保护管理文物的职责,督促各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落实文物安全主体责任,层层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全面推动全市文物安全工作的开展。

同时,坚持文物安全常抓不懈,认真落实“严格制度、严格把关,严加防范、严厉打击”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建立起文物安全大防控体系,出台了《西安市土地供应前考古勘探和费用承担办法》《西安市加强考古勘探改革办法》,实施了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管护责任制度,参加打击文物犯罪“鹰”系列专项行动,建立健全文物安全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机制。

目前,我市已将文物安全纳入各级政府考核评价体系,市政府与区县、开发区管委会逐级落实责任制,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进一步夯实了文物安全地方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文物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全面形成主体明晰、责任明确、追责到位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为我市文物保护创造了良好条件。

三、关于“以规划为先导,科学合理编制保护利用规划”的建议

在陕西省文物局的指导下,我局进一步加强文物资源与城市发展紧密度。2017年,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完成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西北一印旧址、大华纱厂旧址保护管理规划,科学提升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水平。

2019年1月11日,市政府召开专项问题会议,研究《西安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规划》相关问题,会议决定: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市工信委和市文物局等配合,科学编制《西安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规划》,共同研究制定工业遗产评估标准;由市工信委负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市文物局等配合,制定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支持政策,制定近期实施方案。

根据专项会议纪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别于2019年1月24日和2019年4月11日,组织召开《西安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规划》和《西安市工业遗产评定标准》专题会,并听取有关专家意见建议。

四、关于“结合我市工业遗产的特点开展分类保护与利用”的建议

2017年,为贯彻落实“规划建设一批国家文化公园成为中华文化重要标识”要求,省文物局启动“文化遗址公园”建设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省级文化遗址公园”申报工作,11月,大华纱厂被公布为入第一批“陕西省文化遗址公园”。

2018年1月,大华纱厂入选中国工业遗产保护名录(第一批)。该厂始建于 1935 年,是西北地区建立最早、规模最大的民族机器纺织企业,由著名纺织技术专家和教育家石凤翔创办。对西北纺织工业的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是西北近代民族工业的代表。现旧址位于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南路东侧 251 号,占地面积 27.04 公顷,建筑面积 19.32 公顷。旧址主体分为厂房、南门门楼、办公用房、库房建筑。厂房建筑为近代西式风格,带有中西合璧的折中特色。2014 年公布为第六批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

大华纱厂于 2008 年政策性破产后,2011年曲江大明宫投资集团接收大华纱厂并进行项目改造,启动大华•1935项目。经过建筑加固、翻新等保护措施,建成以西安大华博物馆为核心的文化商业综合体。大华•1935项目以对大华纱厂旧厂房的有效保护为基础,融合了纺织工业博物馆、文化会展中心、小剧场集群、工业遗址旅游、文化主题餐饮、特色精品酒店、商业购物等多元业态,首开西安对工业遗产进行保护利用的先河,它的改造实施成为西安、陕西工业遗产改造的典型范例,具有极高的示范意义和指导作用。既是对珍贵的近代工业文明遗存的承袭,也是对现代社会城市功能的提升。对大华纱厂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再利用,从历史的高度肯定了它在西安近现代城市发展中的意义,对于完善与丰满西安城市形象、创造西安城市精神具有重要作用,填补了近代西安城市记忆短板,有利于延续城市工业文脉,丰富西安城市形象,是塑造西安城市精神的重要板块。

五、关于“加大对工业遗产保护利用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

2020年,市文物局争取中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1.04亿元,同比2019年增长了约25%;安排市保资金2500万元。自2021年起,将连续五年增加市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从每年2500万到5000万,非国有和行业博物馆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从每年1000万逐步增加到2000万,文保资金投入翻倍增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西安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西安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财政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文物保护工作实际,我局正在对《西安市市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重新修订,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20年,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西安市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市办发〔2020〕10号),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文物保护工作14个方面38项重点任务。其中,要求进一步丰富文旅融合产品体系,以“文物+旅游”为导向,挖掘西安大华1935等优秀工业遗产,打造工业之旅,形成特色鲜明、类型多样、可满足不同群体需求的文化旅游产品体系。

贵委提出的其他建议内容,我局也将通过我们的渠道积极向相关部门建议。在此,感谢一直以来对我市文物保护与利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特此函复。


西安市文物局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