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实施方案加强田野文物保护工作 将文物安全纳入政府年度考核

记者3日从市政府获悉,我市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田野文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筑牢田野文物安全防线。

根据《实施方案》,我市将以重要古墓葬、古建筑、革命文物、古塔(地宫)等田野文物为重点,依据文物安全防范特点,逐年实施田野文物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将市、区(县)两级文物安全监管平台与“雪亮工程”等平台进行对接及信息共享,将田野文物安全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

建立由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的文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实行文物安全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

在打击防范方面,将打击文物犯罪关口前移,把田野文物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列为重点工作任务,延伸到基层派出机构和警务站。公安派出机构应普遍设置文物专干,实行不定期、高频率、网格化的武装巡逻,强化防控力度,专业精准打击文物犯罪。

在一些面积较大,古墓葬比较集中、管护难度大、重要考古工地、盗掘盗窃案件多发的大遗址和古墓葬区域(如霸陵、秦东陵、明秦王墓、丰镐遗址等)设置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派出机构、警务室,提高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打击防范违法犯罪能力。

对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未批先建、开采、挖掘等活动以及擅自对文物进行修缮,擅自改变文物保护单位用途,破坏损毁文物本体和环境及影响文物历史风貌等公民、组织、法人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对古玩旧货市场中的文物经营活动进行检查,对其中未经许可的文物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对无专门管理机构或管理机构力量不足的重要田野文物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立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委托专业保安公司、聘请群众文物保护员,协助实施日常巡查看护。

并加快田野文物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提升技防能力和监管水平。2021年至2024年,逐步建成覆盖全市帝王陵和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中重点古墓葬、古塔(地宫)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借助物防、技防手段,有效提高文物安全风险识别、预判和防控能力。

建立并落实田野文物案件和安全事故问责机制,对多次发生重大文物犯罪案件以及严重违法、社会影响恶劣的,市级文物主管部门将约谈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